嘉兴市民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倡导“六干争先”抓落实,着力构建“1+6”民政工作品牌矩阵,全力打造以实干、幸福、创新、文化、清廉为主题词的“五个民政”,工作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海宁市老年助餐工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调研肯定。《嘉兴市多措并举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得到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肯定。连续多年入选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引领型城市,今年位列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第9名、普通地级市第2名。《嘉兴市秀洲区睡眠健康管理解决方案》入选中日韩智慧健康养老案例(全国仅5个)。海盐县在全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全省唯一)。海盐县案例入选全国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典型案例。嘉善县养老机构国企化运行模式入选国家发改委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经验清单。《从“老有所养”到“老有康养”推进养老服务从基本型向共富型发展》案例入选浙江省“城乡融合看嘉兴”体制机制成果20例。市、县两级入选并承担15项2025年全省民政领域改革试点,平湖市被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列入全国28个县域民政政策观察点之一(全省唯一)。5月13日召开全市民政会议,市委主要领导会前专门作出批示,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一、2025年民政事业发展情况
(一)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着力打造“嘉民有爱”品牌。一是以党建为引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出台《关于开展“抓党建、促业务”工作的通知》文件,推动各支部开展党业融合,横向联建工作。强化清廉队伍建设,对新入职和岗位调整人员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组织全局进行警示教育参观学习。二是以整治促规范。全力推进殡葬、养老、救助和公益慈善等4个领域的5个专项整治,专门制定《市民政局督导检查方案》,组建5个局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赴基层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借势借力专项整治,通过系统性、规范化的制度设计,将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机制。其中,殡葬领域,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惠民殡葬减补、机构遗体接运等10项政策制度;养老领域,出台全省首个《老年食堂分层分类管理工作指引》,制定《嘉兴市特困人员“一院供养”实施意见》,联合消防、医保、人社等部门制定4个政策制度;救助领域,完善社会救助家庭渐退期政策,新制定近亲属备案、入户探访注意要点、大救助信息系统查漏补缺要点等制度9项。截至10月底,全省每月通报的专项行动工作进度“三色图”,我市殡葬领域全为蓝色,养老领域连续7次均为蓝色系全省唯一。三是以实事暖民心。有序推进省市政府民生实事,新增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850人项目实际完成893人;为6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含7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项目),受益122万户籍老年人;建成示范性养老驿站50个。市禾善人文纪念园项目(沈家桥墓区扩建工程)一期完成竣工验收。
(二)推动老龄事业提质增效,着力打造“敬老在嘉”品牌。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调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设置,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印发《嘉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嘉兴市老龄工作2025年工作要点》,发布《2024年嘉兴市老龄事业统计公报》。二是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开展“银龄阅读”,联合市委老干部局出台《嘉兴市“银龄阅读”行动实施方案》,创新打造“银龄悦读·四季阅享”品牌。“红船银晖”项目入选民政部“银龄行动”老有所为重要品牌,《探索“康养学”老年教育新模式 打造银龄学习乐园》入选全国老龄办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典型案例。4家单位、6名个人分别入选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三是助推银发经济。设立浙江省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园智能辅具园区,银发经济关联产值达6.2亿元,获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司长实地调研指导认可。举办“椿熙相伴·安享银龄”桐乡市首届银发经济博览会以及各类“银龄购物节”,带动消费近2000万元。
(三)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着力打造“颐养在嘉”品牌。一是激发适老消费活力。推动“以旧换新”,联合嘉兴新闻传媒中心开展适老化改造“五进”活动,推介本土企业,宣传政策红利,推广适老产品,营造敬老助老社会氛围。截至11月底,累计审核使用资金4710.61万元,兑付资金4653.52万元。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领券数23231张,核销18643张,核销总金额1216.73万元。二是持续优化养老服务。高质量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动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70%的县市区完成特困人员“一院供养”。推进县域养老服务设施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新增认知障碍床位378张,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实现全覆盖,新增智能无感终端219个。三是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我市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27人,列全省第2。1名护理员获评2024年度浙江省技术能手,全省率先组建市级养老护理员工会联合会,联合人社部门实施嘉兴市康养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三年专项行动。成功举办全市首届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技能大赛。举办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研修班。
(四)优化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着力打造“幸福在嘉”品牌。一是兜底保障精准有力。全市支出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约2.6亿元,同比增长5.4%。在农村层面打造“飞地抱团+”“共富体+”项目121个,城镇通过慈善渠道发放“爱心虚拟岗”资金,人均月增收达200余元,困难群众医疗保障率达91.5%。二是急难救助及时高效。全年临时救助2174人次,其中外省户籍4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66万元。对其中94户情况复杂的困难群众规范化实施一事一议。今年以来新增社会救助申请2800多件,通过率约为95%。三是服务类救助创新拓展。发布全省首个地市级《服务类社会救助指导目录》,开展“弱有众扶·禾护健康”低收入人口健康提升行动。深化善居工程“暖巢行动”,全年完成困难群众住房改造178户,共投入资金429万元。全力推动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做好海宁、桐乡全省样本县(市、区)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助联体全年开展“物质+服务”项目232个,投入服务资金2000余万元,救助对象覆盖率达97%。
(五)提升社会福利工作水平,着力打造“温暖在嘉”品牌。一是强化困境儿童保障。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分别为2951元/月、2361元/月,同比增长6.4%。开展“添翼计划”“明天计划”“圆梦助学”等项目,惠及孤儿、困难家庭残疾和孤独症儿童63名,累计为1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13.2万元。二是强化儿童关爱服务。加强重点流动儿童关爱,相关经验被省民政厅“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观察点简报”整版录用。南湖区流动儿童“破冰化”改革、嘉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成功纳入省级试点。三是强化服务阵地建设。推动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高效运行,11家未保站获评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典型案例。四是强化精康融合行动。加快推进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民政部社会福利司副司长朱玉军、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副主任马宁督导调研我市精康融合工作。
(六)健全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着力打造“暖心嘉享”品牌。一是惠民殡葬工作走深走实。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共取消收费项目2个,降低收费项目10个,提供便民服务39个,制定优服务举措4个。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的通知》(嘉政民事〔2025〕29号),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培训。推动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践行殡葬新风尚。目前,我市节地生态安葬率持续保持在100%。二是婚姻登记工作提质增效。顺利通过全省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评估,全市持续保持5A级婚姻登记机关全覆盖。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承办浙江省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启动仪式。全面深化婚俗改革和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积极开展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助力“结婚+文旅”融合发展,发放结婚消费券,截至11月底共发放189.6万元,核销16.2万元,带动消费62.7万元。三是救助管理工作稳中有进。扎实推进全国试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人次较试点前同比增加38.96%。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共计出动街面巡查车辆121车次,巡查人员306人次。持续提升救助能力,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26人次。四是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完成《嘉兴历代地名考述》编撰出版,扎实推进地名命名、更名规范化管理,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七)完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着力打造“嘉社有为”品牌。一是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规范高效。联合市委社工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务、业务、财务“三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嘉兴市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服务指南》,总结提炼“优化社会团体退出机制”试点工作经验,清退社会组织24家。二是党建引领与品牌服务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嘉社有为”党建服务品牌,策划实施城乡融合志愿服务、大学生就业校园招聘会、困难家庭千个微心愿圆梦行动等系列活动。平湖市、海宁市入选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创新实践试点,桐乡市入选党建引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阵地建设试点。三是慈善事业发展生态持续优化。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慈善文化“五进”活动,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参加“慈善一日捐”。全市开展各类慈善宣传活动93场,募集慈善资金3293万元,慈善服务活动惠及群众8.66万人次。我市10个团队、项目和个人获第八届“浙江慈善奖”表彰,其中两位爱心人士荣获“慈善楷模奖”。开展“社区慈善助力民生微实事”行动,全市征集实施项目120个,筹集慈善资金267万元。深入推进慈善信息统计工作。海盐县成果入选省级慈善信息统计改革试点,形成《捐赠物资评估定价方案》等制度成果。
二、2026年工作重点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系统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贡献更坚实的民政力量。
(一)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富成效。一是高站位谋划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召开老龄委全体会议,制定工作要点。持续做好“十五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嘉兴专篇制订及相关课题研究,发布2025年嘉兴市老龄事业统计公报。助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智能辅具+智慧养老”,指导嘉善县开展深化园区品牌打造、金街运营赋能、标准体系建设等行动。探索设立养老金融顾问,开展以养老服务消费为主题的银龄集市、机构免费试住等系列活动。二是高标准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提升基层老龄治理能力,培育和发展基层老年协会。举办全市敬老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探索以公益创投等形式支持老年志愿服务。深化老年教育资源整合,建强“银龄智库”。优化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建设老年友好社会,持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三是高品质优化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服务创新试点行动,全域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走村入户”改革,因地制宜打造不同功能嵌入式养老驿站。试点“物业+养老驿站”服务模式,全力支持嘉善县、海盐县落实民政部试点项目。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提质扩面行动,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办法。发布全市“老年食堂地图”,持续打响“嘉有助餐”服务品牌。新建养老驿站100家。开展机构养老服务品质提升行动,推进美国蓝丝带康养项目建设。实施普惠养老扩容行动,支持嘉善县探索建立长三角跨区域养老服务标准互认机制,推动养老机构资质、服务质量评估结果跨省通办。四是高起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增量提质行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20条措施》,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关爱基金”。推进高职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互设实习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新增养老机构护理员持双证(养老护理员、应急救护证)700人以上,开展养老护理知识培训2万人次以上。
(二)开展社会救助更有力度。一是推动救助扩围增效。制定《嘉兴市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实施办法》和《嘉兴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对办法(修订版)》,修订完善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刚性支出家庭等政策。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一事一议”机制,提升基层对复杂问题处置能力。推动救助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总结秀洲区(社保满1年)、海宁市(社保满2年)非户籍常住人口低保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准入门槛,适时在全市逐步推广“非户籍常住人口就地享受低保”政策。二是健全多维度核对机制。加强民政、医保、人社、教育、住建等跨部门数据共享,避免“重复救助”或“遗漏救助”。优化动态监测预警,扩大动态监测覆盖面,保持5%以上监测对象比例,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三是推进服务平台全覆盖。推进省民生实事“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2026年实现全市县、镇、村三级服务全覆盖,出台《嘉兴市推进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与功能提升的实施意见》,打造“一站式”帮扶平台。四是升级“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总结嘉善、平湖省级服务类救助试点经验,优化《服务类社会救助指导目录》,深化“弱有众扶·禾护健康”行动,全年服务不少于3.5万人次。深化“造血式”增收赋能,推广海宁“村企爱心岗”、桐乡“爱心助理员”等模式,持续推进城镇“爱心虚拟岗”发放。持续深化“善居工程·暖巢行动”。强化社会救助宣传月机制,开展“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
(三)促进社会福利更加普惠。一是强化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和干预,为3—17岁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个案服务。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行动,提升儿童福利机构专业人员技能。指导南湖区、嘉善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儿童试点类试点建设。二是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深化全市社会福利领域改革创新和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精神卫生专区建设。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复核机制,形成“程序规范、进度可查”的复核体系,切实提高精准发放水平,确保对象“应享尽享”。三是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指导各地围绕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探索形成特色试点经验等重点工作,全域推动精康融合行动。推动服务整合,将精康服务融入民生服务综合体,优化资源配置与服务流程。
(四)优化社会事务更具品质。一是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深化完善市本级殡葬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修订完善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制度,加强新出台或修订相关殡葬政策的宣贯工作。加快推进海宁惠民安葬(放)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安葬设施供给全覆盖。持续巩固推进整治成效。加强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全力做好清明节、冬至期间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依托“浙里逝安”应用平台,不断提升殡葬领域综合治理水平。二是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全域深化婚俗改革试点,推进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南湖区、海宁市完成打造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推动各地发展文明简约“甜蜜经济”,着力打造“嘉有喜事·嘉禾万事兴”婚俗改革品牌。推动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强婚姻家庭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深化推进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推进救助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救助保护、回归家庭工作。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组织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四是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嘉兴市辖区地名志》编纂进程,持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成果,及时规范做好道路(桥梁)的命名、更名和使用。地名地址归集率、上图率保持100%。
(五)深化社会治理更显成色。一是加快社会组织提质增效。巩固“两个覆盖”集中攻坚行动成果,探索社会组织“双管双提”综合监管改革。提升登记效能,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加强慈善领域综合监管,加大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全过程的引导和监督。二是培育现代慈善生态体系。积极培育重点领域慈善组织,探索“共富同行”慈善品牌。创新慈善方式,继续开展“社区慈善助力民生微实事”行动,深化“慈善一日捐”活动,推动创设公益集市、公益讲坛、慈善沙龙等载体,加强慈善典型宣传,营造浓厚慈善氛围。深化慈善空间建设,研究制定慈善超市建设运行标准。三是深化“嘉社有为”服务品牌。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领域,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深化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加大对优质公益项目的资金支持与资源倾斜。推进品牌社会组织培育,提升公信力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