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浙民民〔2014〕142号)和《嘉兴市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嘉政民社〔2024〕58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定:
1.在嘉兴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满2年(2023年9月30日前登记)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定的;
2.等级评定有效期满后申请复评的;
3.等级评定有效期内,获得评定等级满2年(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等级评估证书)申请等级提升的。
二、申报方式
社会组织按照相应类别填写《嘉兴市社会组织等级评定申报表(2025年)》(附件1)和评定指标自评表(附件2),于9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表各一份报送嘉兴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核通过后,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评定。参评单位应按照《嘉兴市社会组织等级评定材料目录》(附件3)认真准备相应证明材料,供现场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等级评定:
1.未参加2024年度年检或年报的;
2.2024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3.2024年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近三年内社会组织理事长(会长)、秘书长(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党组织书记等社会组织负责人发生与所在社会组织相关联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定条件的。
三、评定内容和等级标准
社会组织等级评定,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定,主要分析社会组织的党建引领、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作用发挥、社会评价等方面的相关情况。
评定得分在70分以上(所称“以上”“之间”,均含本数)的社会组织,按照其得分高低分为五个等级。
评定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1.AAAAA(5A)级,得分在95分以上;
2.AAAA(4A)级,得分在90-94分之间;
3.AAA(3A)级,得分在85-89分之间;
4.AA(2A)级,得分在80-84分之间;
5.A(1A)级,得分在70-79分之间。
四、其他事项
1.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申报、认真准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2.市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等级评定工作,鼓励、支持所属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定。
3.评定工作按照《嘉兴市社会组织评估办法》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4.为进一步减轻社会组织负担,等级评定证明材料涉及社会组织基础建设内容,凡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业务应用系统可提取的信息,社会组织无需另行准备。
5.为提高等级评定质效,申报结束后将择期举办等级评定培训班。
联系人:陈恺宇,联系电话:13372417385
徐 芳,联系电话:15706732220,地址:嘉兴市党群服务中心3楼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嘉兴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