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民政局地名命名公告(2025年8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关于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凤祥公寓”等2处地名已经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序号 | 标准地名 (汉语拼音) | 类别 | 地理概况 | 地名含义 | 批准文号 |
1 | 凤祥公寓 Fèngxiáng Gōngyù | 城镇 居民点 | 位于南湖区凤桥镇。北至镇南路,南至祥和花苑,西至彭家港,东至规划道路。共4幢,128户。嘉兴市凤桥镇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报。 | “祥”,指吉祥、祥和。寓意对居民生活幸福安康的美好祝愿。 | 嘉名〔2025〕 字第72号 |
2 | 福韵里 Fúyùn Lǐ | 建筑物 | 位于秀洲区王江泾镇。东至王江泾镇基督教堂,南至公园路,西至商住楼,北至一里市河。共2幢,占地面积6128平方米,建筑面积9875.72平方米,主体高度11.8米。浙江韵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报。 | “福”,指福气;“韵” 指“韵味”。寓意打造汇聚福运与充满文化韵味的高品质商业体验目的地。 | 嘉名〔2025〕 字第78号 |
嘉兴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