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民政局地名命名公告(2024年5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众星商务楼”地名已经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序号 | 标准地名 (汉语拼音) | 类别 | 地理概况 | 地名含义 | 批准文号 |
1 | 众星商务楼 (Zhòngxīng Shāngwùlóu) | 建筑物 | 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东至厂房,南至民和家园一区,西至民和路,北至国贸路。共1幢。嘉兴市汇银置业有限公司申报。 | 寓意团结一致、品格高尚、灿若繁星。 | 嘉名〔2024〕字第47号 |
嘉兴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