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5 16: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级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浙民民〔2014142号)和《嘉兴市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嘉政民社202458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估:

1.在嘉兴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满2年(2022年10月31日前登记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

2.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申请复评的;

3.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等级评估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3年度年检或年报的;

2.2023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3.2023年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近三年内社会组织理事长(会长)、秘书长(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党组织书记等社会组织负责人发生与所在社会组织相关联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评估等级

评估得分在700分以上(所称“以上”、“之间”,均含本数)的社会组织,按照其得分高低分为五个等级。

评估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1.AAAAA(5A)级,得分在950以上

2.AAAA(4A)级,得分在900-949分之间

3.AAA(3A)级,得分在850-899分之间

4.AA(2A)级,得分在800-849分之间

5.A(1A)级,得分在700-799分之间。

四、评估申报

社会组织对照所属类别的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填写《嘉兴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并于11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报表和评估指标书(各一份)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逾期将不予受理。首次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最高只能申请3A级

资格审核通过后,市社会组织组织评估委员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评估。参评单位应按照相应类别的《评估材料目录》认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供评估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

其他事项

1各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关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对所属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2.评估流程按照《嘉兴市社会组织评估办法》进行。对参评的社会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杨洁,联系电话:83958966,83958087,地址:嘉兴市中环南路1469号中南大厦11楼1120办公室。

 

附件:1.嘉兴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  
          2.2024年度评估材料目录.zip

      3.2024 年度评估指标.zip             

                            

                           嘉兴市民政局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