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9月1日起,嘉兴这笔钱增加了!

发布日期:2023-09-11 09: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嘉兴市民政局和嘉兴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嘉政民救〔2023〕42号),明确从2023年9月1日起,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70元/人·月调整为1135元/人·月,增幅为6.07%。低保金继续实施补差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