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二、主要内容
对2021年6月30日前嘉兴市民政局制定的3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阶段性工作的及时进行废止或宣布失效;对因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调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移交市级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经清理,嘉兴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20件,宣布失效的1件,废止的1件,移交市级其他相关部门清理的10件。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民政局。
(二)解读人:周建新(市民政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08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