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深化撤村建居工作
为进一步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据《关于深化撤村建居工作推进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的四个撤村建制条件“村级经济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土地已基本征用完毕、村庄已全部或大部分完成拆迁、以及村民已全部安置新社区或已落实安置计划”,武原街道黄家埝村、建新村、东门社区、小曲社区、盐北社区村级经济均已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土地均已征用完毕、村(社区)均已完成拆迁、村民均已全部安置新社区,符合撤村建制四个条件(东门社区、小曲社区、盐北社区虽2010年撤镇建街道时被翻牌为城市社区,但体制未调整,且三个社区的行政区域现已被百可社区、宜家社区、海兴社区、枣园社区等社区覆盖)。
4月8日,我县召开2020年度深化撤村建居强化社区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通过了《武原街道关于开展2020年度撤村并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武原街道关于开展2020年度撤村并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原街道撤村(社区)建制及有关事项于5月17日前分别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户代表表决通过。武原街道于2020年5月18日上报请示,要求撤销黄家埝村、建新村、东门社区、小曲社区、盐北社区建制县民政局多次与武原街道办事处撤村建居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并给出合理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武原街道撤村(社区)建制工作已通过多种形式完成征求意见,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户代表表决通过,程序到位,建议撤销武原街道黄家埝村、建新村、东门社区、小曲社区、盐北社区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