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司法局关于发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予以公告。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市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除单位注明投诉举报电话外,嘉兴市统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为0573-83850598。
附件: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一批)
嘉兴市司法局 2019年7月29日
附件: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表(2019年第一批)
法定行政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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