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2018-2030)》通过会议评审
《嘉兴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于近日举行。由原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宋友三、南湖区文史资料编纂委员会主任董雄、原市委党校副教授陈伟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处处长汪红星、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张瑜、国土资源局助理经济师俞琳、市政园林局高级工程师盛叶珍、原市地名办主任科员赵玉帧等8位来自嘉兴市地名专家库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嘉兴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鲁肇峰,嘉兴市民政局地名办主任朱瀛,嘉兴市民政局地名办应建斌,赵洁及浙江省区划地名学会课题组成员与会。
会议推荐宋友三调研员担任专家组组长。会上,项目负责人浙江省区划地名学会副会长、浙江外国语学院地名文化国际传播研究所所长张跃西教授介绍《规划》编制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总则、地名文化遗产及其认定标准与办法、现状分析、规划目标任务、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及保障措施等。专家组听取了课题组的成果汇报、认真审读《规划》相关材料并进行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如下:一是本《规划》是民政部课题成果《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导则》的尝试性应用。作为浙江省首个地级市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高标准,严要求,对推进地名标准化,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有重要意义。二是《规划》注重与《嘉兴市地名管理办法》、《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同步衔接的原则,坚持“历史文脉传承、天文地理承载、主导产业支撑、未来战略引领”系统规划方法,思路清晰逻辑严谨,内容丰富详实、符合嘉兴市实际,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规划》技术线路科学合理,在地名专业人才培养、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创建、地名文化信息化、地名文化创意与体验设计、嘉兴地名文化遗产国际传播等方面提出创新性方案。专家组经过认真评审,一致同意《嘉兴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2018-2030)》通过评审。并就文本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最后,嘉兴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鲁肇峰对《规划》的编制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规划》不仅要编制更要实施,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积极争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同时希望规划设计单位结合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规划》进行进一步完善,尽快按照程序报批,付诸实施。(市地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