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狠抓“三项制度”落实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发布日期:2019-12-19 15: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海盐县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执法专项督查,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出台县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三项制度”文件要求,出台了《海盐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积极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二是出台县域行政处罚办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7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标准化建设,出台《海盐县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标准》,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参照执行。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提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督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连续两年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出的问题逐一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四是开展对海盐县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推进执法监督协调作用。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推进事前公告。8月初,完成了机构改革后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各行政执法部门将部门权力、执法事项、依据、流程、队伍等在海盐门户网、浙江政务网、服务窗口等进行了公示。建立了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机制,今年以来,全县累计换发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285件。二是做到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落实“亮证执法”,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执法事由、法律依据、权利义务等。三是完善事后公开。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嘉兴市一站式处罚信息公开系统”、浙江政务网等网络平台公开行政执法决定。8月27日,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一次嘉兴市行政处罚一站式系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录入培训,进一步对执法决定公示进行了要求。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省级音像记录清单要求,完善县级清单。在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对重要现场执法活动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并在重要的执法场所装备音像记录设备。二是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网络平台、自建系统进行档案的信息化集中管理,不断升级技术手段对信息化记录进行集中储存。健全行政执法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调阅制度,确保作出执法决定前,审核各环节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调阅相应的音像记录资料。

四、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加强行政机关执法及法制队伍建设。通过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计划、机关夜学、专题法制培训、组织听庭审等形式开展对执法队伍和法制审核队伍的培训。两年来,全县共组织百余人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93.2%。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配备,提高法制审核队伍占比。充分发挥执法部门法律顾问的作用,逐步推进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二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例达100%,除简易程序外所有执法决定都经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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