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民政局关于潘广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潘广勤同志任嘉兴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朱 瀛同志任嘉兴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海莹同志的嘉兴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朱 瀛同志的嘉兴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嘉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