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7-07-03 10: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2016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直接指导下,全面落实市委全会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找短板,精准发力补短板,全面提升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列为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一年来,我们聚焦医养结合,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有新的提升。紧紧围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着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省委书记夏宝龙亲自联系嘉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8月份到嘉善县实地调研,对我市养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继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累计建成1132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其中城市360家、农村772家,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对已建照料中心开展升级改造,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照料中心等级评定、社会组织托管等长效机制。优化照料中心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

二是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市老年公寓(东升路部)改扩建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民办机构发展迅速。全市有养老机构114家,总床位30567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6张。加快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改造,实施养老机构“阳光厨房”民生项目,所有运行的养老机构全部符合消防安全规范。

三是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嘉兴市医养结合实施方案》,提出实施“1234”行动计划和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推进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推进民办老年护理院建设四项重点工作。

四是深化老年人关爱。加强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工作,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红色同心圆关爱空巢居”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居家服务、红色代办、安全防范、健康保健、应急救助”六大类服务。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与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老年电大规范化和实体化办学,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和“敬老文明号”创建,着力促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一年来,我们整合政策资源,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新的突破。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主动积极作为,努力把全市各方面资源、资金和政策形成一盘棋、联成一张网、拧成一股绳,构建社会“大救助”体系,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研究出台《关于全面构建社会“大救助”体系的意见》,梳理了八大类25个方面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政策。创新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和《临时救助办法》配套政策,首次将家庭医疗、就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将非本市户籍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得到不断优化。海宁市创新实施的大病医疗救助新机制得到了省政协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二是建立困难群众“一户一档”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区工作者等作用,结合生猪养殖转型升级工作,主动开展全市困难家庭摸底调查,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将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困难家庭建档立策,并根据困难家庭不同困难和需求,构建起分层、分类的需求信息库,形成全市城乡统一的“困难家庭大数据信息平台”,做到困难家庭“底子清”、“需求明”。 同时,依托社保平台,完善家庭经济收入核对机制,为精准救助提供基础信息支撑。海盐县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现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社会化运作。到 2016底,全市有低保对象19474户、30353人,低保人数同比增长30.5%。

三是落实精准帮扶措施。落实生活困难家庭帮扶制度,建立“部门帮扶政策目录清单”,以项目化运作方式精准对接困难家庭的需求。重点牵头组织实施了“教育助学项目、部门结对帮扶项目”等帮扶项目。创新救助工作方式,在秀洲区、海盐县等地试点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通过开展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社工服务,提升困难家庭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是深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召开嘉兴市减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全市防灾减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部署。加强寒潮、强降雨等灾害天气防御工作,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推进避灾安置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平湖市成功承办了全省5·12“防灾减灾日”大型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和应急救援演练。

一年来,我们突出基层自治,“三社”建设有新的成果。

1、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加强政策创制,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与联动发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开展“五星级”和谐示范社区评选表彰,命名“五星级”和谐示范社区132个,累计达到603个,占村(社区)总数51.8%。所有社区完成“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工作。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对口见学活动,全市所有城乡社区全部参与对口见学,完成比例100%。深化社区治理创新实践,海宁市和平湖市当湖街道入选第一批“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秀洲区新塍镇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通过民政部验收。加强基层民主议事协商,通过推行民情恳谈会、民主自治议事会、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等途径不断拓展自治范围和内容。确定公布32个村、社区为全市村(社区)协商和村(居)务公开工作示范观察点。结合生猪退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推动各地制订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并进一步强化教育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宣传推进“两约”有效落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全科社工试点工作,我市10名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获评为“省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 研究部署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准备工作。

2、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指导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规范化建设,建成街道(镇)社会组织培育服务中心39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继续开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创投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管,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三证合一”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继续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社会组织财务审计。举办两期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培训班,组织异地商会首届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市和各县(市、区)均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率100%,党组织基本实现应建尽建。截至目前,全市有社会组织2823家,其中社会团体180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16家,基金会6家,累计直接登记社会组织570家。

3、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将“社工人才培养工程”和“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有机结合,会同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台文件,组织动员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青年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共有6800多人参考,2074人通过考试,参考数和通过数占全省近三分之一,人社部在我省地级市中首次设立考点。继续推进“社会工作实务工程”,在社区为老服务、社会救助、青少年教育、社区矫正、残疾人照料等领域开展专业服务。2016年,全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和公益创投经费2200多万元,开展专业社工服务项目256个,提供个案、小组、社区服务4000多次。海宁市(儿童社会工作)、平湖市(老年社会工作)、嘉善县(企业社会工作)获评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专项示范地区,3家社区、9家单位分获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全国企业社会工作专题研修班在嘉善县举办。

一年来,我们深化双拥创建,优抚安置工作有新的举措

一是认真做好双拥创建和优抚安置工作。认真协调组织开展军地走访互动、拥军实事、爱民助困、宣传报道等各项双拥工作,深化“双拥在基层”系列活动,积极发展企业拥军协会,组织开展“最美军嫂”评选表彰、驻嘉部队法律援助等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工作。我市成功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平湖市首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人性化救助活动。制定下发社会化优抚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开展社会化优抚工作。指导完成2016年夏秋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妥善安置退役士兵1304人。市军休所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成功承办2016年浙江省军休干部门球比赛。市军供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军供保障任务。

二是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和困难帮扶。高度重视涉军信访工作,做好全国、省、市两会、G20峰会、互联网大会期间维稳安保工作,全年接待5人以上群体访14批157人,个体访28批56人次。重点做好进藏兵、二炮退役人员诉求的解释、答复、个性化帮扶等工作,妥善化解历年士官安置遗留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做好转业志愿兵等涉军群体稳定工作”有关做法被中办信息刊物录用,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

一年来,我们加大普惠力度,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加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和关爱保护工作,全市共排查留守儿童939人,全部录入浙江省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深入学习宣传《慈善法》,全面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开展慈善助医、助学、助困等活动。稳步推进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年销售福利彩票12.71亿元 ,筹集公益金3.61元,发布《2015年嘉兴福利彩票社会责任报告》。加强福利企业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确保企业优惠政策和残疾职工各项保障待遇落实到位。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策调整后,及时领会把握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平稳过渡。

一年来,我们注重优化服务,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开展界线联检工作。推进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工作,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启动《嘉兴市区地名志》编纂。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成立地名专家智库,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红色地名文化保护和弘扬”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加强“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申报认定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完成全市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督查,积极争取人员编制与场地,争创全国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积极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完成G20杭州峰会和互联网大会的安保维稳护送工作。加强殡葬管理,部署开展“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树立行业形象。殡仪馆二期和公墓扩建项目稳步推进。市公墓圆满完成清明、冬至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市第八次海葬。

一年来,我们狠抓自身建设,综合能力有了新的加强。

各地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研究,编制出台《嘉兴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及时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年”和“作风效能提升年”活动,重点推进民政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和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加强民政系统作风效能建设,打造民政特色的服务品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预警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了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圆满完成G20杭州峰会、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维稳安保任务嘉善县民政局、平湖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保障服务重大国际峰会先进集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无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和护理需求,困难群众的需求与社会救助资源精准对接还缺乏长效机制,“三社”建设与联动发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还有待进一步创新,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快推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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