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71户家庭主动退出低保
本报讯 “过去我们的生活条件差,感谢有国家的低保政策,保障了我们的基本生活,现在生活条件改善了不少,不能再‘吃’低保了,我主动申请退出低保。”梧桐街道的沈先生离异且患有精神残疾,7年前他享受到了低保政策,但是去年儿子大学毕业了,家庭有了一笔可观的收入,便主动退保。
记者了解到,去年年底,桐乡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桐乡市退出低保家庭生活补助暂行规定》,将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而及时退保的家庭列为补助对象,按其家庭退出低保时实际享受低保金的50%,给予一次性发放一年的生活补助费。
“沈先生原来享受的低保金标准是每月1200元,因此我们一次性给了他7200元的补助金。”桐乡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在这一政策影响下,今年已有171户家庭主动退保,全市累计发放生活补助费58.98万元。
低保政策主要是照顾生活贫困的低收入家庭,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政策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家庭生活条件好了,就应退出低保,但此前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有的家庭虽然生活条件好了,却不肯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