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09-02-19 00: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2009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保障民生、发展民主、促进民安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在创新工作上有新突破,在社会建设上有新发展,在维护稳定上有新实效,在提高自身建设上有新加强,在服务大局中开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和低保家庭定期复核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健全完善临时社会救助办法。修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按照不低于人均7元的标准,筹集医疗救助资金,开展即时救助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落实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作。建立村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培训,提高灾情报送的实效性、准确性。继续推进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减灾示范活动和减灾宣传活动。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全面推行救灾款直补到户办法,解决救灾资金末端监管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二、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社会福利机构发展,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财政补助力度。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充分发挥国办养老机构示范作用,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积极探索由政府倡导资助,建立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机制,确保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年增长10%。各县(市、区)要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0%左右的镇(街道)敬老院要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要建成100个左右养老服务站。新建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300个左右。全面推进专业化服务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孤残儿童养育水平和保障标准。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要求,广泛开展以安老救孤、帮残济困、赈灾助医等项目救助活动。完善慈善超市运作长效机制,继续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加强义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大福利彩票发行渠道,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强福利企业监督管理,依法保障残疾职工权益。

三、深入推进社区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拟制定出台《嘉兴市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嘉兴市农村社区建设评价标准》。南湖区、平湖市80%左右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其他县(市、区)要有20%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加强农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重点突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年内20%左右的村建成村级社区服务中心。适时召开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积极推进“一门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争取在全省率先完成社区工作服务用房达标任务,并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积极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制定和谐社区建设综合考评体系和社区专职干部管理办法。开展城乡社区标识征集活动,启动城乡社区标识统一设置工作。认真执行《浙江省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程》,组织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确保全市100%的村达到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水平。

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升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以建国60周年为契机,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双拥系列活动。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市本级、县(市)全面实施优抚对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城乡合作医疗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和就医优惠减免措施。全面推进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安置工作改革,完善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自然增长机制,制定出台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加大退役士兵培训力度,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全面完成军休干部住房改革实施工作,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做好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命名表彰一批双拥模范镇(街道)。加强军供站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建成并启用嘉兴市国防训练基地(一期)工程。切实加强复退军人维稳工作。

五、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发展,保障老年群众权益。制定出台20092010年为老年人办实事工作意见。进一步深化“3587工程”建设,开展城市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加强老年人维权、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的督促检查。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和管理,适时召开全市老年文体、设施建设管理现场会。继续开展“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争创活动。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嘉兴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

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健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制订《市委社工委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市委社工委成员单位职责》和《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建立社会管理工作考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重点研究民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工作。组织好2009年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宣传报道“十佳社会工作人才”先进事迹,建立社会工作专家库和社工实践基地。贯彻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社会组织工作方针,突出培育发展,改革登记管理方法,对城乡社区内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大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公益组织、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以评估为抓手,以加大培训、健全激励机制为手段,促进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研究制定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若干意见,增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

七、依法规范专项社会事务,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切实改善移民生产生活。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地名规划实施工作,健全城乡地名标志设置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做好无居民海岛名称管理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界工作体系,平安边界完成率达到100%,创优率达到80%以上。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探索管办分离新路子,加大殡葬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整治管理,加大“三沿五区”整治,提高生态葬法覆盖率。改进殡仪服务的形式、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依法规范收养登记。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民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项目推进年、优化服务年”的要求,深入推进“五型”机关创建,不断提升全市民政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民政干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逐步改善基层民政机构的办公条件,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力推进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浓厚政策理论研究氛围,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和素质。进一步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评价机制,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快民政信息化步伐。深化政务公开,加大民政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民政工作公开度、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扩大社会影响,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认真做好保密、依法行政、计划财务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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