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深入实施“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做好“十一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的工作,创新完善机制,努力扎实工作,较好地推进了年度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
(一)重点工作在机制创新上有新成果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报请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并于五月份召开了全市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较好地促进了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和低保金标准调整、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长效管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四项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了对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生活、子女就学、住房、就业和法律、灾害、慈善等救助力度,全市基本形成了低保、高于低保标准20%、高于低保标准50%家庭的分层次梯度救助机制,同时,加强了对困难家庭救助的分类管理,救助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此外,在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今年全市共走访慰问低保对象、困难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人员83242人,累计支出慰问经费1586.58万元。
省市赋予民政部门的三件实事得以落实。认真做好集中供养工作,全市筹集资金8720万元新建和改建敬老院19所,目前已有7所完工,另7所也已完成工程量的50%以上,改善了供养对象的居住条件,目前全市有442名城镇“三无”对象和2941名农村五保户得到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99.2%,供养人员普遍对集中供养生活比较满意。认真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市554名孤儿有136人在政府办的福利机构中供养,360人由亲戚供养,58人由非亲属认养,所有孤儿均享受到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此外,各级政府还在衣、食、住、学、医等方面给予孤儿细心照顾,定期上门看望和慰问。认真抓好城乡低保家庭老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在省民政厅专项资金和各级慈善总会的资助下,全市对150名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体检,其中83名有手术适应能力的老人接受了免费手术,成功率达到100%。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旧房改造,在我市去年基本完成农村低保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现状进行了全面梳理,筹措资金777.555万元对1130户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进行了改造,截止10月中旬,已完工757户,完工率达67%,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600户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此项工作的顺利落实,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困难户的安居工作。
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围绕大力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共建、老社区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建立城市社区三会制度的意见》和《城市社区结对共建考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社区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等制度,切实保证了社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147个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与74个社区结成了资源共享、社区共建的对子。市城市社区工作协调小组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及时组织协调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历时两个月集中进行了社区组织、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等8个方面的和谐社区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在调研基础上拟制了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和谐社区的评价标准、创建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提出了意见,并于9月初召开了全市建设和谐社区动员大会,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和谐社区建设进程。此外,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南湖区成功举办了全国社区信息化建设论坛。分四批对全市新招聘的350余名社区工作者和居委会主任进行了上岗和业务培训,提高了社区干部的素质。
老龄工作成效明显。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今明两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规定的意见》,对老年人享受的优待项目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措施。经过艰苦细致的协调工作,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密切支持配合下,认真抓好抓实市政府文件的施行和老年人优待证的登记、制作发放工作。全市累计发放全省统一制作的老年优待证35多万张,办理市区公交IC卡和市民卡3.5万余张。老人节期间组织涉老部门对落实老年人享受优待项目进行了检查、督促,目前老年人乘车、游园、医疗挂号等七项减免措施得到较好落实,我市老年人享受到了较为周到的优惠服务。组织开展了第19个“老人节”期间的系列庆祝活动,成功举办了老年文化艺术周,较好地推动了老年人业余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双拥工作跨上新台阶。坚持把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作为推动双拥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重视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的宣传工作,使双拥工作成为各级各部门和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通过营造基层双拥浓厚氛围、统一创建标准和台账等工作,扎实地推进了基层双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抓好“双拥讲坛”活动,通过军地首长互作形势报告、讲革命传统等活动,使7000余人次军地人员接受了教育,融洽了军地军民关系。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增进了军政军民感情,省荣军医院迁建工程正式启动,集军训、军供于一体的大型国防训练基地建设等前期筹备工作有序开展。在此基础上,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和民营企业支持部队建设,较好地深化了双拥工作的形式,增添了活力。今年初顺利实现了省级“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灾害救助工作得到强化。重视自然灾害快速反应机制建设,针对我市夏秋季台风、洪涝灾害多发的实际,进一步加强了救灾物资储备、避灾安置场所和装备建设,积极组织“减灾进社区”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群众减灾意识。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建成了灾害救助视频信息系统,提高了报灾、核灾和救灾指挥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难点工作在深化改革上有新突破
加大了医疗救助力度。今年全市医疗救助在大力推进普及型合作医疗,切实扩大受益面,提高保障水平的同时,按照分层分类救助的要求,及时将患病后确需救助的低保外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了救助范围。针对原有救助政策门槛偏高、实际救助人员偏少、救助水平偏低等问题,市和各县(市)都修改了救助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全市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提高医疗筹资标准,全年落实救助资金1440.5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407.4万元,其他资金33.14万元),人均安排医疗救助资金达4.1元。嘉善、平湖、海宁等对低保等一类救助对象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实行了零起报。截止十月底,全市已救助37841人,发放医疗救助金514万元余元。同时,通过采取慈善助医卡等形式,有效地解决了特困户日常看病和起报线以下部分的医疗支出问题。
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加大改革力度,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就业指导、信息提供和岗位推荐服务工作。2005年冬季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705人,其中城镇籍退伍义务兵549名,农村籍退役义务兵共1113名,转业士官43名,6月底前全市符合城镇安置的义务兵553人已全部安置完毕,回乡的1109名农村籍士兵也得到妥善安置,安置率100%,自谋职业率达到100%。经过扎实细致的培训和思想工作,市区21名转业士官签订了自谋职业安置协议,领取了按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标准后的安置补偿金,并经推介就了业。
探索了养老服务事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嘉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就加大政府投入和吸引社会资金、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设施等政策和鼓励措施作了明确,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探索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今年还在南湖区进行了居家养老工作试点,努力强化以“96345” 社区服务求助中心为平台,以社会为依托,以专业服务为依靠,基本形成了区、街、居三级为老服务工作网络,向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特需等各类服务;目前,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并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市政府出台了《嘉兴市关于加强老年电大教育的意见》,各级重视老年电大的招生和教学工作,全市老年电大春秋两季入学人数达到5.2万余人次,占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的4.75%,为城乡老年人“老有所学”提供了良好的场所。
加强了专项社会事务规范管理。按照“三沿五区”无坟化标准,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清理和整治乱葬乱埋现象,大力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全市遗体火化率、三沿五区无坟化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加强对殡葬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力度,通过源头治理和授权管理等方式,对个体遗体接送车依法依规探索管理路子,协调有关部门取缔了市区三水湾私设灵堂。救助管理工作日益人性化和规范化,1-10月份市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40余人次(其中有12人因地址不详或无法与其家庭所在地取得联系常住站内),其中未成年人76人,救助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16人。
加快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工作。市本级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社区退管平台建设和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等措施,加快了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工作。市退管办组织劳动、卫生等部门开展了工作的检查督导,领导机制、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市本级77475名企业退休人员中已有41334人移交街道纳入了社会化管理,并组织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培训。
(三)各项民政业务在整体推进中有新提高
城乡低保制度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在做到“应保尽保”和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同时,重视和加强了退出机制的研究,初步建立了按程序及时增发或减发低保金,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救助对象,坚持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确实做到该进能进,该退能退。10月份又全面启动了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整自然增长机制,报请市政府对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目前全市共有19728户39152人(其中:城镇4850户8410人,农村14878户30742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累计支出低保金3602.66万元(其中:城镇1174. 8万元,农村2427.86万元);11月份全市城镇平均每人每月补差129.63元,农村平均每人每月补差72.95元。市本级支出低保金722.73万元。从数字上看全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额比去年有所增加,享受低保的户(人)数和人均补差标准均有所增长。此外,各地在低保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上也取得了明显进步。
基层民主建设取得成效。市委、市政府于5月中旬召开的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为统一认识,强化措施,明确步骤,推进工作夯实了基础。围绕深化完善村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以争创省级示范村、乡镇、县(市、区)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建设,严格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和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村级组织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进一步丰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内容。通过创建活动,嘉善县被评为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 7个乡镇和24个村被省命名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扎实做好重点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不断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补助标准,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实现了同步提高。加强军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通过修改《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和举办市军干所成立二十周年庆祝大会,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对军休干部的关心和重视程度,军队休养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得到落实。
民间组织管理日趋健全。积极配合市工商联等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行业协会的发展和培育。认真做好社团和民非单位的登记管理,今年市本级新批准成立8家社会团体和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培育发展行业协会5家;对23家社会团体和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变更登记。认真做好社团和民非单位的年检年审,对市本级233家社团和8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年审,首次开展了社会团体和民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有67家单位上报了财务报告。通过年检,有3家社团拟被注销。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稳步推进。围绕完善地名规范、实施地名规划、设置地名标牌、开拓地名信息化服务等四项任务和配合做好第二代公民身份证换发加大了地名设标工作力度。《市区地名整体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将今年底正式开始实施,地名命名更名制度更加规范。一年来审核批准地名102件,设置市区标准地名标志11549块,路名标志447块。
慈善事业大力发展。今年来,慈善救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日益明显。一是积极募集善款善物。市慈善总会通过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上门劝募、单位定向捐赠、发动专项募捐、建立留本冠名基金、移动短信捐款等活动,共收到捐赠款物620万元。二是抓好慈善救助。开展了多形式多内容的救助活动,共支出各类救助资金达300多万元,受助困难群众3846人次。其中,助困支出善款35万元,惠及1435名困难群众;助医支出善款108万元,有1330个困难患病群众得到救助;助学支出善款148万多元,有504个困难家庭子女得到资助;助残支出善款20多万元,有576名困难残疾人得到帮扶。
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日趋规范。全市已有1178个村(社区)健全完善了老龄组织,占总数的95%以上,老年人入会总数24万余人,占总数的46%以上,各项活动也正全面健康地得到开展。此外,今年又有27个城市社区创建“3587”工程达标,加上前两年已达标的116个社区,年底将有90%以上的社区达标,超额完成省定80%达标任务。开展了老年活动室的星级评比活动,全市有12个老年活动室被评为三星级单位。
社会福利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市社会福利救助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全部结顶,现已进入室内外装修阶段。加强了对福利企业的监管,组织对366家福利企业进行了年检年审,全市福利企业前三季度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1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3%,安置残疾职工12000余名,去年全市福利企业的应退税款6.9亿元已如数到位。进一步理顺了福利彩票发行的管理机制,并通过抓培训、抓扩点、抓销售、增加新的销售品种和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前10个月销售福利彩票达到1.70余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0%以上。募集社会福利金达5900余万元。
婚姻收养登记日益完善。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从去年全部实现县级单位集中登记以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通过创建,我市秀洲区和海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命名为窗口单位。重视对婚姻收养登记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的审查,保证了登记效力。各地还认真组织学习民政部、国家档案局新发布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装订归整档案,加强管理并及时满足市民群众查阅需要。针对今年结婚登记件猛增的特点,婚姻登记机关努力做到咨询耐心,服务精心,登记细心,不厌其烦,展示了民政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
此外,认真高质地完成了19件市人大和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妥善办理上级机关批转的信访和市长电话200余件,信访群众基本满意。加强财务预决算工作,2006年度民政经费预算顺利通过了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审议,接受了市审计部门的年度财务、低保、公益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