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08-05-07 00: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2008年是全市民政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力推进省、市“两创”战略的关键之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利为工作着力点,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创新机制体制,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加快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努力完成市区“新增居家养老服务300户,安装‘一键通’300户,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点40家”民生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建立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保障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民营机构养老服务资助扶持和补偿机制。深入抓好为老服务工程建设,完成30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星光老年之家”设施,完善养老服务功能,使之成为城乡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重要依托。抓好老年人优待规定的落实。认真抓好基层老龄工作,深化城市社区3587工程,并向中心镇延伸。抓好第二轮全国、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做好村老年协会的换届工作,全面完成基层老年协会会长的培训工作,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达标活动。开展星级老年活动中心的评比。做好市区新建老年活动中心的前期准备工作,抓好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建设。继续发展老年电大教育,开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执法检查。扎实做好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强化敬老院管理,健全集中供养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儿童福利设施“蓝天计划”,建立完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的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创办儿童福利机构。确保全市全年福利床位数增长10%以上。深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大力度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促进福利彩票发行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任务。对07年度公益金资助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福利企业资质管理,鼓励兴办福利企业,强化残疾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二、健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深化“分类施保”和“分层救助”,细化各类低保和困难对象的基本保障标准,进一步健全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探索和建立即时救助办法;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各地要确保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不少于6元,当年救助资金节余率不超过10%。切实加强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临时救助办法,按常住人口每人不低于3元列支临时社会救助资金。配合做好农村困难户危旧房改造工作。大力开展减灾宣传活动,积极创建减灾示范县(市、区)、社区、学校,增强全社会减灾意识。全面完成县(市、区)救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加强避灾场所和救灾装备、救灾物资仓储建设,逐步建立有效的备灾和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加强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推广救灾资金直补到户办法,建立健全基层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县(市、区)救助平台全覆盖。

三、积极推动城乡和谐社区建设

加快解决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各地城镇社区服务用房解决率要达到70%以上,确保在2009年内全市所有城镇社区用房达到省规定的350标准。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扎实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快全市社区信息化进程,大力推广社区“一站式”服务,全面实施错时上下班制度。打响96345社区求助服务品牌,有效整合社区求助服务资源,全面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加快向农村社区延伸。深化机关部门(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活动,召开全市和谐社区建设推进会。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扩大试点范围。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体制的创新力度,不断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争创省级示范县(市、区)、镇(街道)和村。全面完成全市第八届村委会和首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争取全市自荐海选村比例达到50%以上。组织社区居委会统一换届选举,自荐海选率力争达到30%以上。

四、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建设

健全完善社会组织领导体制,提请市委、市政府调整市民间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并更名为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会议,加强领导,理顺关系,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积极探索和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认真抓好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规范化建设,引导行业协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行业的能力。探索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委托和购买服务的制度与办法,为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承担政府委托任务提供保障。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完善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制度为主要内容开展诚信与自律建设,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范化管理。

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全市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建设现状的调研工作,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提出措施。认真做好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加考试,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认定。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政服务等比较成熟的领域进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拓展社会工作人才施展才能的空间和舞台。

五、全面开创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新局面

以贯彻落实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大会精神为契机,深化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完善双拥创建长效机制,切实把双拥工作做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认真做好军供保障任务,确保军事斗争准备需要。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力争全市所有县(市)均出台《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加强优抚工作法规、政策的督查,认真做好两参人员生活补助和医疗待遇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各类涉军人员的矛盾纠纷排解和复退军人管理服务新机制的探索工作。深化完善“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进一步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短期疗休养工作,不断增强复退军人的光荣感和自豪感。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按照经济补偿、扶持就业、重点安置、城乡一体等要求,切实加大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和职业培训力度,健全退伍安置保障体系和优惠政策,完善自谋职业补助金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安置率达到100%,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95%以上。抓好军休干部职工的接收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待遇。

六、规范和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进一步推进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机关双休日预约服务制度,实现省、市、县三级婚姻信息系统联网。进一步开展收养登记规范化窗口建设,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实收养现象发生的工作机制。加快组建市殡葬执法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殡葬管理机构改革。探索建立与市场化管理相适应的殡葬市场管理体制,加强殡葬事业单位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市场。深化葬式改革,生态葬法覆盖率和三沿五区无坟化治理率保持在95%以上。加强公益性墓地管理,严格禁止经营性活动的发生。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活动和县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及时调处边界纠纷和争议,争取全市有50%以上的县级界线达到平安界线标准。全面完成南湖区与秀洲区边界界桩设置工作。加快数字地名、地名规划、地名规范和地名标志建设,全市地名规划编制完成率达100%,全市地名网站(独立或分站)、电子地图开通运行率达到100%。认真抓好无居民海岛的地名管理工作。巩固城乡地名标准标志设置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地名标志长效管理机制。扎实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和稳定工作,主动帮助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实现安居乐业。进一步理顺移民管理体制,加强移民工作机构建设,提高移民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综合效益。完成移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七、大力发展慈善捐赠事业

健全慈善捐赠工作体系,加强市、县两级慈善总会规范化建设,并逐步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工作触角,鼓励城乡社区建立慈善互助组织,形成城乡一体、全面覆盖的慈善网络。要加强慈善队伍、制度、能力和形象建设,提高慈善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率。要认真组织基金会治理试点工作,推动慈善机构协会制向基金会制治理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大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深入研究和切实解决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和探索“慈善一日捐”制度的新形式,进一步完善捐赠方式,提高效率。完善留本冠名基金制度,继续探索推进“创始基金”、“项目基金”、“企业冠名基金”等多元化的资金筹募方式,拓展筹款领域和渠道,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家加入到慈善队伍中来。开发慈善资源,积极拓宽经常性社会捐助的接收渠道,厚实慈善家底。加大各类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助孤助残力度,加大“输血”型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效能。大力支持开展慈善义工社会服务项目。继续做好“结对帮困、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和对口支援贫困地区活动,探索“慈善超市”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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