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取缔“华夏校园联合事工”“华夏校园联合事工中心”“华夏青年校园联合事工”的公告
经查,“华夏校园联合事工”“华夏校园联合事工中心”“华夏青年校园联合事工”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第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华夏校园联合事工”“华夏校园联合事工中心”“华夏青年校园联合事工”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嘉兴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