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嘉政民社〔2018〕98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7 17: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信用〔2021〕5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文件《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嘉政民社〔2018〕98号)废止,相关工作依据《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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