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发布《城乡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2021-09-06 16: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由嘉兴市民政局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的《城乡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于2021年8月26日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9月2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嘉兴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居民会客厅”建设的要求,嘉兴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今年民政重大建设项目,凝聚合力系统谋划、统筹指导分类推进。制定出台了《城乡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三年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和意见征求后发现,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各地对“居民会客厅”的概念不清晰,对建设标准存在不同程度的理解差异,须通过建立地方标准来推动“居民会客厅”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该标准的出台,从建设位置、服务标识、场所面积、功能布局对会客厅的建设标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从服务机制、岗位要求等方面确定了服务规范,并建立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实现了会客厅从建、用、管、评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模式。今年,市民政局专门安排了400万福彩公益金用于补助“居民会客厅”建设。截至8月底,全市已建成“居民会客厅”68个,正在建的有92个。到今年年底,全市每个镇(街道)将建成不少于1个示范型“居民会客厅”,20%的城乡社区建成“居民会客厅”。

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召开全市现场推进会,对服务成效明显、作用发挥显著的示范型会客厅进行宣传推广,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会客厅建设和运作中好经验、好做法、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全省“居民会客厅”建设树立嘉兴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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