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盐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1-09-02 11: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减轻城乡居民办丧负担,强化殡葬服务,根据《海盐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盐政发〔2021〕33号),我县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新的惠民殡葬措施。

凡海盐籍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新居民等死亡后在海盐县殡仪馆办理火化,享受十项基本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包括免费惠民骨灰盒1个、家属接运18座中巴车1辆、本县域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遗体冷藏3天、骨灰寄存1年、馆内抬拉尸服务、骨灰盒配套用品1份、休息大厅、赠送鲜花2束等,实现了惠民殡葬服务全覆盖。

下一步,海盐县民政局将继续聚焦维护民生民利,深化殡葬改革相关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奋力打造共同富裕海盐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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