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筑牢根基 海盐县社会组织联建共育助推社会建设

发布日期:2021-12-15 10: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近年来,海盐县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力培育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我县社会建设。目前,我县共有登记社会组织448家,其中社会团体16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82家、基金会4家;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748;成功培育社会组织党支部16个、睦邻党支部(功能型党组织)135个,形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党建阵地网络。全县社会组织党员总数达663人,建立党支部41个。

一、“三个强化”创造发展条件

   制定《海盐县进一步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海盐县加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海盐县睦邻客厅建设运行服务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等政策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一是强化阵地建设。深化“1+9+120”的三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平台,累计投入建设运行经费一千余万元。县级层面建设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集社会组织党员之家、党建教育培训、社会组织党群组织培育发展、区域资源整合共享、社会形象展示于一体。镇街层面打造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集规范化培育、项目化运行、精准化服务于一体。村(社区)层面创设“睦邻客厅”作为枢纽型支持型的社会组织,平均达到200平方米。二是强化资金保障。通过“财政投入一点、部门整合一点、社会支持一点”方式,为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提供多渠道经费保障。对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平台每年分别给予20万元经费补助和2-5万星级补助经费。对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5000 元、每年工作经费2000 元、每名党员每年教育活动经费不低于150 元,党费全额返还。对建成示范型社会组织党支部的,给予每个不高于3 万元的奖励资金。近三年累计发放党建工作经费补助30万元。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社会组织给予扶持,五年来累计投入4028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涉及354个项目。鼓励镇街成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为社会组织发展、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等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强化人才培养加大社会组织和社工领军人才培养力度,打造海盐社工“智库”。成立全县社会组织党校、社会组织学院,每年举办各类培训学习及互动交流50余场次。累计培训2.33万余人次,目前全县持全国社工证1640人,拥有全国社会工作督导4人,县级以上社会组织(社会工作)领军人才38人。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人员队伍,其中县、镇(街)、村(社区)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分别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20名、77名,镇(街)兼职人员31名,村(社区)兼职人员396 名。

二、“三个把关”形成监管合力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一方面把好社会组织发展“安全阀”,严格进行登记审查。另一方面按照 “统一登记、双重管理、依法监管”的要求,强化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行政职责,加大对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一是严格登记审查,把好源头关。对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名实一致性审查。围绕章程对其筹备的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提出明确的要求。落实双重管理,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强化综合监管。社会组织办理登记注册时,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两纳入”机制,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检流程。二是强化内部管理,把好责任关。引导社会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活动,重点规范社会组织的商业行为、收费行为、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行为。推动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民主机制,完善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负责人管理、责任追究和资金管理等制度,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提高社会组织诚信度和公信力。三是常态外部监督,把好落实关。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重点对社会组织党建、队伍建设、内部规章制度、民主管理、财务管理、遵纪守法、诚信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审查。近几年,我县社会组织年检率均达95%以上。连续7年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通过自评、审查、第三方评估,累计评出3A及以上社会组织共65家(其中5A级6家、4A级15家、3A级44家),进一步加强了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每年从全县社会组织名录库随机抽取22家社会组织,组成检查小组进行实地检查。从2018年起,联合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累计共取缔11家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生长净化了生态空间。连续5年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行动列入社会组织监管的重点内容,2021年对登记在册的37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检查,推出减免、降低、规范会费标准的协会商会有6家,共计减免金额15.7万元,惠及129家企业。

三、“三个推进”助力社会建设

充分发挥“党建+”作用,在党建引领下,推动社会组织结合自身职能,找准定位,努力做到服务大局、呼应期盼、参与治理,针对社会建设中的痛点、堵点、难点,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服务。一是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项目领办、党务红领等制度,成立海盐县社会组织学院,组建专家库,以标准化思维规范社会组织建设。采取“三同步五纳入”机制、“1234N”工作模式、“六化”党建工作法等创新举措,实现了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同步孵化、同步指导、同步发展。目前全县社会组织党员总数663人,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95名,建立党支部41个,其中单建社会组织党支部38个,联建社会组织党支部3个。举办“党建引领聚合力 睦邻友善促和谐——海盐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形成社会组织党建“海盐十条”,建立135个睦邻党支部(功能型党组织)。二是有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连续6年开展社会公益创投活动,在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等21个领域发挥作用,累计投入136.7万元,资助159个项目,受益52760人次。如由宜居社工服务中心连续第5年开展《环保捡拾“小行家”》公益项目,组建了一支稳定的小区环保“红领巾”队伍,助力小区的环境维护。连续第三年开展社会组织助力困难家庭微心愿圆梦海盐站行动,点亮120个困境儿童微心愿。组织县内100余名视障人员一起‘听’风景”,丰富了视障人士的精神世界。实施《“暖巢行动”2.0项目》,为全县50户低保家庭开展居住环境改造和社工跟进服务。围绕“扶志+扶智”相结合,开展困境儿童“护苗行动”,累计服务困境儿童家庭4099户次5590人次,开展主题活动17场385人次。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实施“双社双百”工作,在县、镇(街道)矛调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设立三级社会工作实践点,社会组织、社工全面入驻“1+9”矛调中心,社工累计接访案件397件,协助案件269件,解决案件322件;社会组织累计开展服务145次,上门服务125次,推进社会平安建设。围绕民生重点领域,探索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领域特长,搭建信息资源交互平台,积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截至目前,2021年度987余家社会组织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资金达1431余万元。出台加快行业协会培育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扶持力度、培育管理、推动发展和作用发挥等内容。拓展行业服务职能,落实“政企连心、精准服务”,配合实施“雄鹰计划”激发微观活力,推动会员企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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