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嘉兴市志愿者协会等135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8 09: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有关规定,现将在我市民政部门登记的嘉兴市志愿者协会等135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将海宁市丁桥镇敬老爱老志愿服务站等3家志愿服务组织标识予以取消,现予以公告。

附件1: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名单

附件2:取消志愿服务组织标识的社会组织名单

嘉兴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8日

2021年社会组织志愿标识名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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