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发布全省首个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管理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2020-08-10 16: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8月5日,全省社会工作站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嘉兴海宁举行,会上,我市发布了全省首个《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引导全市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运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为探索一条嘉兴特色的基层社会工作发展道路提供了制度保障。

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是开展基层社会工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兼具人才发展、资源整合、协同治理三个维度的功能。今年4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首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嘉兴就立马投入此项工作,结合自身社会工作起步较早、基础较好的实际,率先在海宁建立了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为全省社工站建设打造了“海宁样板”,提供了“嘉兴经验”。

为了提升各地社工站的规范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社工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专业作用,嘉兴市民政局联合海宁市民政局一起研究起草了《规范》。此《规范》中,就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的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服务内容、运营管理、评价监督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不仅对硬件设施有了专门的要求,而且在软件方面更为精细。如在人员配备上明确了社工站应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中持证社工不少于 3 人;在服务内容上涵盖六大方面,包括普及和倡导社会工作理念、开展社会工作调查研究,提供社工教育培训、指导社工机构开展专业服务项目等;在运营管理上,要求社工站实行实体化、专业化运行,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实行项目管理等;在评价监督上,既有政府部门的绩效评价,又有服务对象、购买方、项目执行方等的满意度测评。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稳步推进社会站建设,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建设管理规范,保证社工站标准建设、规范运行、专业发展,并且强化绩效评估,重点对社工站服务项目的过程、质量、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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