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06-02 19: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嘉兴市民政局2019年度工作总结

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下功夫,有序推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我市康复辅具产业和康复辅具社区租赁工作取得突破,分别获得国家级试点;康养服务体系、社会大救助体系建设等获得全省试点;已有9个国家级、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2019年10月,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副部长王爱文先后到嘉兴调研,均对嘉兴民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迎接建党百年的冲刺之年,更是全面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的发力之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国、全省民政会议工作部署,紧紧抓住建党百年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机遇,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回应和解决群众的民生期盼为重点,以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坚持统筹谋划,不断改革创新,根据“全面落实年”提出的“落实落实再落实”总要求,重点围绕“一个引领、四大体系、两条底线”开展工作,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努力打造红船旁更有温度的民政事业。

一、突出党建引领,凝聚民政事业发展合力

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党领导民政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和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民政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民政力量。

2.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党务干部培养责任、意识形态同步责任。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以“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为抓手,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民政大讲堂、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示范岗等活动。

二、着眼打赢脱贫攻坚战,做精做细“大救助”保障体系

1.进一步强化救助信息共享。推进大救助信息平台多部门应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实现救助对象统一认定、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需求统一发布、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救助事项协同办理、救助绩效精准评估。

2.进一步丰富救助内容。优化政策保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推进农村低收入农户与低保边缘户经济状况“两线合一”工作,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落实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一年渐退期和困难家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单独列户纳入低保制度,确保稳定脱贫。规范特困供养制度,优化救助流程,探索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进一步提升现有救助品牌项目,扩大项目覆盖人群,实施“暖巢行动”2.0版,为困难家庭帮扶做好“加法”。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给予临时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

3.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互联网救助平台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健全困难群众探访慰问制度,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不断提增困难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三级救助站建设标准推进救助管理机构改造升级,规范救助程序,加大寻亲力度,探索滞留人员托养和医疗救助长效机制。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和“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救助行动,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5.进一步加大儿童关爱保护力度。进一步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和关爱保护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指导新建市本级儿童福利院,完善县级儿童福利实体机构,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全覆盖。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高效推进“护苗行动”项目。深化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继续深入实施“明天计划”和“添翼计划”项目。

三、着眼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抓深抓实“大养老”服务体系

1.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扩面提质”工程。年内新建31家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镇(街道)全覆盖。完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3A等级及以上中心占比达到90%。推行专业社会组织和专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多种社会化运营模式。坚持助餐服务 6 种模式,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面,探索形成长效机制。推进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年度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2.实施机构养老“增量提效”工程。加快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每百名户籍老年人4张机构床位。推进基层薄弱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改造,深化公建民营改革,力争比例达到68%,各县(市、区)发展或引进2个以上连锁化和规模化经营的养老机构品牌。推进认知症集中照护机构或照护专区建设,每个县(市、区)都建成1个以上的照护专区,并引入专业机构运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执行国家标准《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安全规范》,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全覆盖。推进市东升老年养护院PPP项目开工建设。

3.实施居家机构“互通互融”工程。以县(市、区)为单位,全市建成7个“家院融合”示范点,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探索建立居家机构“互通互融”的服务要求、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等。推广应用“浙里养”平台,强化智慧养老服务,提升现有信息平台功能,确保智慧养老更加智能、更加互联、更加实用。深化康养体系建设试点成效,加快康复与养老的互相融合、共同发展。

4.实施养老人才队伍“补短提升”工程。推动高职院校开设养老服务及相关专业,继续做好秀水学院和各县(市)中职院校招生与教育工作。抓好养老护理员培训,完成省定养老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发布年度养老护理人员职位工资指导价位,落实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入职奖补政策。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组织养老护理技能大赛。

5.实施社区租赁“创新服务”工程。协调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的系列政策。全面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均建立1个康复辅助器具展示中心,并启动康复辅助器具的社区租赁服务网络建设。

四、着眼激发基层活力,协同推进“大治理”体系

1.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成效。全面落实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要求,提升“三治融合”“三社联动”工作实效,探索构建新型社区治理共同体。改造提升社区服务中心布局和功能,推动建立“一厅一岗一窗”服务模式,打造一批“居民会客厅”。 深化巩固基层减负成果,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加强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指导督促县(市、区)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持证社工比例,推动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保障制度,探索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专职化,开展第三批市级社区工作领军人才遴选。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机制,规范提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面建成“一约两会三团”载体,拓宽居民有序参与渠道。组织推进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创建省级农村引领型社区。推进完成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能力。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进市、县两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能力提升,整合完善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推进社会组织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税收优惠、开办补助、评估奖励等政策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优势,开展社会组织“进网格送服务”专题活动。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切实把好社会组织准入关和年检关,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党务、事务、财务公开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发起人联审和任前公示制度。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3.提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全年持证社工新增10%,并重点提升村(社区)和社会组织持证社工比例。鼓励民政服务机构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开展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建设工作并研究制定建设标准,争取年内覆盖60%的镇(街道),助推基层治理创新。做实做深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社会心理、婚姻家庭、妇女儿童等领域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推动学校、医务等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积极参与首批省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同行计划”。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

4.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水平。加强对慈善组织的培育、监管和服务,提升慈善组织发展能力,依法、科学、有效、规范开展慈善捐赠工作。推进市级慈善基地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慈善基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打造差别化发展、项目化推进发展模式。统筹推进慈善公益超市建设。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

五、着眼服务群众需求,共建共享民政“大事务”工作

1.深化区划地名管理。继续加强平安边界建设,推进新时期平安边界建设制度规范化试点(省级)项目。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深化地名文化建设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推进《嘉兴市区地名志》编纂,开展第二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和嘉兴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审批工作。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开展地名数据网格化采集核对,提升地名管理服务能力。

2.深化婚姻登记服务。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探索市域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全面推广免费颁证服务,推进集体婚礼常态化。完善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办事流程。全面推进全市婚姻登记场所建设,力争全部达到国家4A级标准以上。

3.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推进全市生态殡葬综合改革,规划布点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开发完善网上祭祀平台,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深入推进群众身后“一件事”改革,全域实现群众身后“一件事”“一站式”联办服务。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火化设备后尾气处理设备改造。加快推进市本级殡葬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4.深化移民融入发展。依托“网格连心、组团服务”深入开展移民结对走访工作,帮助移民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加强对移民的关心关爱。制定出台移民后扶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深化“六助”,优化后期扶持项目,积极探索“飞地抱团”等生产开发类项目,提高移民收入水平。

六、强化廉政建设和平安建设,牢牢守住民政事业发展底线

1.推进“清廉民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健全制度措施,着力构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强化抓早抓小抓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养老服务资金、福彩公益金、移民专项资金等各项资金。从严管理干部,抓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考核考勤、因私出国(境)、述职述廉、离任审计等制度的落实。全面做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驻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2.推进“平安民政”建设。加强民政法治保障,推进法制工作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施“互联网+民政执法监管”,提升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规范民政信访工作秩序。继续毫不松懈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服务秩序恢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民政领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防控规范。

七、强化改革创新和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1.加强改革带动。深入开展新时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聚焦数字政府建设目标,持续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加强业务系统开发改造,加快数据归集共享。以民政服务“码上办”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码上协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码上通办”、养老“码上服务”、身后事“码上联办”等12条线“码上办”服务。提高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全力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

2.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党风政风作风持续向好。建立健全“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良性互动机制,推进为党员干部精准赋能。加强民政机关文化建设,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牢固树立“做事要有大格局、做人要有大胸怀”理念,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努力锻造一支忠诚为民、务实担当、勇猛精进、清正廉洁的红船旁“民政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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