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数据办民政窗口“三步走”圆满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精神,我市自今年5月起对全市2019年6月30日之前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所有登记注册的基金会开展了2019年度检查工作。市数据办民政窗口作为年度检查的具体实施部门,通过精心组织、优化服务、严格把关,圆满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全市应检社会组织474家,其中社会团体343家、民非129家、基金会2家,注销6家,参检社会组织452家,参检率达97%;审核通过社会组织436家,通过率93.2%。
一是精心组织,做好前期准备。下发年度检查工作通知文件,对年检的对象、内容、上报材料、时间、程序、标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发文至各业务主管单位。针对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电话、手机短信及QQ等多种方式通知参检单位依法做好年检准备工作,其中发送年检短信600余条,接受咨询电话1800余个,现场及网络指导年检填报300余家。同时,在市民政局、市数据办公众号上发布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操作指南。
二是优化服务,推动年检开展。在年检工作中,结合“最多跑一次精神”及“三服务”要求,窗口对初次参加年检及在填写中遇到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耐心解答。同时,借助中心自助服务区电脑,指导社会组织进行网上填报。工作人员用热情的态度、周到的服务、详细的指南,进一步推动了年检的有序开展。期间帮助社会组织解决操作及填报问题4500余个,接待来访咨询100余家。
三是严格把关,规范年检审查。对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结合双随机、财务抽查、现场检查方式,确保年检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根据社会组织提供的资料及年检规定严格合理地评定年检结果,防止年检流于形式,有效地增强了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活动的自律意识,为今后社会组织更好地依法开展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今后,民政窗口将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特别是对社会组织后续事项的监管,要求社会组织严格执行重大活动事项备案、章程核准;督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其自身运行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