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四重并举促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再升级
近日,桐乡市出台《桐乡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提高了该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水平,夯实了照料中心的核心平台作用,并从监管机制上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是指在村(社区)建设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健康、休闲等服务,上门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照料看护服务,开展老年人信息登记、身体状况评估的专用场所或服务机构。评估办法根据服务资质、场地面积、设备和设施、服务项目、服务绩效、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分,将照料中心等级评定由低到高,分为1A、2A、3A、4A、5A五个等级。新出台的评估办法体现了四重并举的特点:
一是照料中心硬件与服务并重。办法将各服务中心的建设面积列入必达指标,并对照料中心开展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得分标准分值提高至54分,同时各功能室利用率,中心活动次数和质量,老年电大活动开展,为辖区内老人提供医疗、助餐、及理发等各项服务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人员配备数量与质量并重。办法对各等级照料中心人员配备的数量与质量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5A级照料中心要求配备2名专管员,且其中一名专管员要求不大于40岁,体现年轻化趋势,同时各照料中心均需同时配备一名经验丰富的协管员作为协助,兼顾新老搭配,数量与质量并重。
三是各类服务线上与线下并重。办法要求各照料中心使用全市统一的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养老服务综合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专业护理、文体娱乐、配餐就餐、医疗保健等80余项集中照料和上门服务,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实时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智能照护。
四是中心运营监督与管理并重。评定工作需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通过实地检查、资料查验、问卷调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每季度对照料中心开展至少1次以上的不定期督导。同时市民政局则对获得等级的照料中心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等级评定标准的,限期整改;限期1个月内未能整改到位的,降低或者撤销其等级,并取消相应财政补助。(桐乡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