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前三季度海盐县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692万元
2019年前三季度海盐县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692万元。目前,海盐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10元/人·月。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327.9万元,人均月补差623元,月补差额达76.9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364.1万元,人均月补差492.77元,月补差额达60.84%。
2019年前三季度海盐县新增低保、低边218户500人,其中低保户159户328人、低保边缘户59户172人。注销低保、低边1023户2359人,其中低保户561户1149人、低保边缘户462户1210人。累计救助低保、低边对象25584户次、48340人次。(海盐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