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05 17: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2019年是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海宁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以“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为主要内容的低保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发挥城乡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一次整风。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按照全省“最多跑一次”和社会救助“八统一”的工作要求,落实低保工作中审核审批主体责任,提升时效。认真纠正监督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提升责任意识”、“底线意识”、“红线意识”、“高压线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大多数群众满意。

二是施两个备案制度。严格执行低保对象近亲属备案制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特困、低边情况进行严格清查和登记备案,并做到档案单独存放;实行银行卡代管备案制度,对低保对象因特殊原因,其低保金、增收脱贫收益金的银行卡由监护人等代管的,严格进行备案登记,防止“关系保”、“人情保”情况发生。

三是核查三项内容。按照省民政厅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明确核查工作主体,准确聚焦社会救助对象,防止“错保”、“漏保”情况发生。依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对,动态掌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在4月-9月组织两次专项核查,重点检查各镇(街道)落实死亡预警信息当月及时处理及社保车辆情况。同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核查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末端落实情况和资金保障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低保资金等问题。加强信息采集及归集,组织社救专职社工等人员集中走访,做到不漏村,村不漏户,对于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困难群众,主动告知申请程序和政策,协助其申请相关的社会救助。

四是落实四项清退。根据《海宁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实行“四清退”: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家庭收入超标的;多房、有车等越低保“红线”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低保的等四种对象,全面进行清理核退。积极稳妥做好低保对象清理核退工作,做到三个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利用宣传册、村宣传栏等多种方式,提高群众低保政策知晓率;民主评议到位,对情况较为复杂、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异议的让群众评议;公开公示到位,长期公开低保对象姓名、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海宁市民政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