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民政局“三举措”抓实问题整改用实际行动践行爱民初心

发布日期:2019-11-11 14: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海宁市民政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作为主题教育的落脚点,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人群,聚焦群众关切,进一步补齐发展短板,增强服务弱项,提升服务质量,落实使命担当,努力打造更有温度的民政事业,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民心。

一是紧盯首要任务抓整改。围绕全市民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为抓手,海宁市民政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村社网格,通过谈心谈话、座谈访谈、书面征求等形式进行课题调研,各科室(单位)以及青年干部班结合自身业务进行专题调研,有效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全面查找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的问题,逐个深刻检视剖析,制定单位及个人检视问题清单。对调研发现、自查检视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开展走访活动20余次,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形成调研报告15篇,累计检视单位问题4条,党员个人问题146条。

二是立足为民服务抓整改。深入推进民政领域 “最多跑一次”工作改革,针对群众关切问题,协同各有关部门,创新推出市民身后“一件事”联办和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出台全省首个《海宁市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实施方案》,最大限度满足办事群众便利化需求。另外,针对我市为老助餐项目志愿服务难以常态化开展,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出台全省首个《为老助餐服务与管理规范》,对餐食制作、服务人员、送餐上门等进行标准化管理。积极整合多方资源,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送餐服务委托给承接居家养老的社会组织实施,保障送餐服务的可持续性。

三是聚焦专项整治抓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遗产处置等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海宁市特困人员个人财产管理办法 (试行)》,规范特困人员财产管理,有效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水平。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备案制度、加强信息采集。加强部门信息联动,及时掌握低收入家庭的房屋出租登记信息、持有驾驶证登记信息、拥有机动车登记信息、养老金收入信息等,采取定期和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低保日常动态管理复核力度和频率。全年动态调整1098户,纳入渐退期管理110户。截至10月底,全市在册低保家庭2804户4634人,低保边缘家庭277户747人。(海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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