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兴市民政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4 09: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局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各事业单位党支部(总支):

现将《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嘉兴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嘉兴市民政局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深入弘扬“红船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的要求,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掌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探索新形势下党员学习的新途径,以青年干部大讲堂、民政讲坛、微型党课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不断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战斗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不断强化“四个服从”。严格落实民生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建立完善党组织和党员“双体检”工作,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问题,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督促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机制。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机制。明确党委抓党建责任清单,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党委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健全各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抓好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执行。健全党建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

(四)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28条办法”,驰而不息改作风正作风。加强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继续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酒局”“牌局”问题,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深入整治违规转移餐费接待费、规避检查和违规违纪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健全落实“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联系不漏户、党群心贴心”“点亮微心愿·共筑中国梦”等制度,完善各级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民情民意“收集、研判、交办、督办、评价、反馈”联动处置机制。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对各地各部门作风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并广泛运用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网上评议等手段,开展作风建设满意度测评。

(五)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两新”工委的指导下,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三纳入双孵化三同步”工作制度,将社会组织党建情况纳入注册登记程序、年检年审内容、等级评估和政府购买服务条件范围,并对应建未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实行“一票否决”。依托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和社会组织促进会,建立完善党建孵化中心,选派专职指导员,实行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双孵化”,实现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同步孵化、同步指导、同步发展。积极加强服务指导,充分挖掘社会组织的特色,努力培育一批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

(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落实“两个责任”,明确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落实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以及党内监督各项规定,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述职述廉等制度,全方位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行使。支持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抓早抓小的原则,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抓好工程项目、福彩公益金使用、部门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保廉工作。建立廉情约谈、党风廉政巡查等制度,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落实 “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权力监督制衡。

附件:市民政局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市民政局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委责任清单

(一)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认真履行党委的政治领导责任,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和宣传,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党委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自觉做到“十个带头”;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大对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做到责任明确、指导有力、运转有序。

(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坚持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建立党内关爱机制。

(三)从严管理党员干部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意见(试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管理,积极参加“红船网-干部学习平台和信息网络学院移动学习平台”学习,每名党员干部达到规定学分、年内写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有效发挥“人大论坛”、“道德讲堂”、“求是讲堂”等党建工作品牌的作用,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全面实施 “机关支部活力工程”,选优配强机关党委(支部)书记,按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四)持续深入转变作风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深化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参加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结合“转型发展服务年”、“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动员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开展“城乡结对共创文明”、“1+X组团帮扶”等党员志愿服务,认真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扎实搞好机关作风评议监督,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五)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经常性学习,强化党章意识、忠诚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实施办法,自觉守住干净为官的底线;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二、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沈海明同志: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党建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补好精神之“钙”;始终牢记党的性质宗旨、牢记职责要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理论上的坚定;建立健全“书记亲自抓、委员分工抓”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坚持亲力亲为,及时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年内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上专题党课不少于1次。

(二)充分发挥组织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党的意识,自觉维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时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严格依法办事、依规管党,带头厉行法治;按要求组织和指导机关党委抓好党建工作,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党委书记组织协调和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委成员党性观念和政治纪律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注重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注重思想教育,抓好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认真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严格党员发展标准,按规定及流程发展党员,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杜绝党员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五)加大党建工作支持保障力度。确保党建经费、人员、阵地“三落实”,发挥党建阵地作用,充分合理利用到位;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以有效的党建工作带动机关工青妇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党委成员责任清单

协助党委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管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步调研、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模范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参加支部的组织活动。认真落实挂钩联系制度,指导联系村(社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好城乡结对共创文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党员进村(社区)、进企业、党员志愿活动等服务工作。

1.任国明同志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协助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并就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对办公室、老龄办、市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所属党员教育、管理、遵规守纪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总责。

2.陈卫东同志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调查研究,为推动全市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对救灾救济与社会福利处、市社会福利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慈善总会秘书处所属党员教育、管理、遵规守纪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总责。

3.张正伟同志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协调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对优抚安置处、基层政权与城乡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建设处、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市干休所、市军供站所属党员教育、管理、遵规守纪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总责。

4.肖缨同志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党委和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市委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对纪检组所属党员教育、管理、遵规守纪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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