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民政局系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 集中轮训的通知
各党支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和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定于11月中旬在市民政局系统内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集中轮训的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坚持伟大工程和伟大事业协同推进”、“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的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在职党员干部开展一次轮训。通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坚持依规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
二、专题集中轮训的对象
市民政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党员。
三、专题集中轮训的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刘云山同志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考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等。
四、专题集中轮训的方式方法
专题轮训采取集中自学和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两期轮训,每期培训班时间为两天,每期安排以下内容:
1、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
2、集中自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撰写1500字左右学习体会。
3、开展小组研讨,每位参训人员至少发言一次,发言时间5分钟,并指定专人记录,培训结束后统一上交备查。
4、举行一次大会交流发言,各研讨小组推选1名代表交流学习心得。
五、专题集中轮训的组织实施
全体在职党员干部专题集中轮训由局办公室、监察室具体负责。
六、其他事项
1、各党支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处理好工学矛盾,认真组织在职党员干部等参加专题集中轮训,确保参训人员全覆盖。
2、局办公室负责编写好本次轮训使用教材,组织好体会文章评比工作,安排好人员班次及分组。局监察室对党员干部出席培训、会场纪律情况进行检查。
3、请各党支部参考日程安排,按照分期报名名额分配数填写《报名表》,于11月10日前报局党总支,联系电话83958936。
附件:1.轮训教学日程安排;
2.轮训分期报名名额分配表;
3.报名表
中共嘉兴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
附件1:
轮训教学日程安排
第1期轮训教学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11月12日下午14:00-17:00 | 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 | 市老年活动中心三楼电教室 |
集中自学 | 市老年活动中心三楼电教室 | |
11月12日晚上19:00-21:00 | 开展自学 | |
11月13日上午 8:30-12:00 | 开展自学 | |
11月13日下午14:00-17:30 | 各小组组织研讨 | 各组教室 |
大会交流发言和培训小结 | 市老年活动中心三楼电教室 |
注:机关第一支部、市福彩中心支部、市军供站支部党员组成第一研讨小组,机关第二支部、市军干所支部党员组成第二研讨小组,机关第三支部、市救助站支部党员组成第三研讨小组,市社会福利院支部、市老年活动中心支部、联合支部党员组成第四研讨小组,火化殡仪馆支部、市公墓支部党员组成第五研讨小组,各小组讨论地点另行通知。
第2期轮训教学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11月19日下午14:00-17:00 | 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 | 市老年活动中心三楼电教室 |
集中自学 | 市老年活动中心三楼电教室 | |
11月19日晚上 19:00-21:00 | 开展自学 | |
11月20日上午 8:30-12:00 | 开展自学 | |
11月20日下午14:00-17:30 | 各小组组织研讨 | 各组教室 |
大会交流发言和培训小结 | 市老年活动中心三楼电教室 |
注:机关第一支部、市福彩中心支部、市军供站支部党员组成第一研讨小组,机关第二支部、市军干所支部党员组成第二研讨小组,机关第三支部、市救助站支部党员组成第三研讨小组,市社会福利院支部、市老年活动中心支部、联合支部党员组成第四研讨小组,火化殡仪馆支部、市公墓支部党员组成第五研讨小组,各小组讨论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
党章党纪专题集中轮训分期报名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在职党员总数 | 第一期名额 | 第二期名额 | 备注 |
1 | 局机关第一支部 | 14 | 7 | 7 | |
2 | 局机关第二支部 | 15 | 7 | 8 | |
3 | 局机关第三支部 | 15 | 8 | 8 | |
4 | 市福彩中心支部 | 3 | 1 | 2 | |
5 | 市军供站支部 | 3 | 2 | 1 | |
6 | 市军干所支部 | 6 | 3 | 3 | |
7 | 市救助站支部 | 6 | 3 | 3 | |
8 | 市社会福利院支部 | 14 | 7 | 7 | |
9 | 火化殡仪馆支部 | 14 | 7 | 7 | |
10 | 市老年活动中心支部 | 3 | 2 | 1 | |
11 | 市公墓支部 | 7 | 3 | 4 | |
12 | 联合支部 | 4 | 2 | 2 | |
合计 | 104 | 52 | 52 |
局机关第四支部为离退休老干部支部,不作为本次专题集中轮训对象。
附件3:
党章党纪专题集中轮训报名表
单位:
序号 | 第一期名单 | 第二期名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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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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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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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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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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